人,是一種"勁"出現時,就會猛衝的動物。我自認為我是這樣。熱情一但消失,就不再有衝勁。我很固執,但也很怕受傷害,更害怕冷漠。我本來就不太會與人相處,我會試著看你的態度,來修正我對你的態度與相處方式。
冷了、淡了,可我們有熱過嗎?也許,當初就是那麼一股衝勁,所以我們在一起了。也許,我們當初若再等一段時間,可能根本不會再一起。我們之間,有著好多的也許。
努力思索我們的問題,就像別人對我講的,你們之間少了一個粉紅色的圈圈。我覺得你好像我的哥哥(雖然實際上我沒有哥哥),照顧我、幫我分析、告訴我ㄧ些道理。但你的角色實際上是男朋友。
男朋友應該怎麼樣,如果你這樣問我,說真的,我還真的不知道呢!我們之間最大的問題,應該就是沒有問題吧!太平淡?!我覺得我們越來越生疏,不知道可以跟對方講什麼?還沒有熱戀期就像老夫老妻,平淡到,我想若外在來個干擾,這關係就破壞掉了。
我們兩個人都曾思考過那兩個字,但都覺得,還沒到那個地步。可是關係卻又一直這樣,很討厭。但我又不想要破壞現在這種關係。在堅持什麼?也許是等待著一個奇蹟,亦或者是期許哪天豁然開朗,知道如何改善現在的氣氛。我真的想不到具體可以改善的方法有哪些,我只能告訴你,對你,我很認真,我有用心,不管你有沒有看到,我自己真的覺得我有用心了。感受不到,那也許該考慮是不我是不適合你...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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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姐阿
別想太多了
真的
不急拉
平淡也何嘗不是件好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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